
1. 自动重合闸装置要求快速动作,其响应时间应尽可能短,通常在0.5至1秒之间。
2. 在以下情况中,自动重合闸不应启动:
- 手动跳闸操作时;
- 在故障线路手动合闸后,继电保护动作导致断路器跳闸的情况下。
3. 自动重合闸装置应限制重合闸的次数,确保符合预设的次数要求。例如,对于一次重合闸,应确保仅重合一次,并在遭遇永久性故障导致第二次跳闸后停止重合闸,以避免系统多次受到冲击、断路器损坏或事故扩大。
4. 自动重合闸装置在动作后应能自动恢复至待命状态,为下一次操作做好准备。对于10KV及以下电压级别的线路,在无人值班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手动恢复方式。
5. 自动重合闸通常通过控制开关位置与断路器位置的不对应原则来启动重合闸装置。对于综合自动重合闸,建议采用不对应原则和保护同时启动。
6. 自动重合闸应能与继电保护有效配合,实现重合闸前或重合闸后加速继电保护动作,从而提高故障切除速度和电力供应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