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当抹灰层的总厚度超过35毫米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
2. 加强措施可包括使用石灰砂浆、混合砂浆、聚合物水砂浆、麻刀灰、纸筋灰或保温砂浆颗粒等材料进行抹灰处理,以及采用石膏浆进行罩面工艺,或对地面进行水泥处理。
3. 墙面抹灰的平整度要求如下:
- 使用阴阳角尺检测阴阳角的方正度,国家标准要求其偏差不超过3毫米。
- 使用2米靠尺和塞尺检查墙面的平整度和水平度,偏差标准同样不超过3毫米。
4. 普通抹灰表面应保持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可见。
5. 高级抹灰表面除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外,分格缝和灰线也应清晰美观。
6. 立面垂直度使用2米垂直检测尺进行检验。
7. 表面平整度通过2米靠尺和塞尺进行检查。
8. 阴阳角的方正度使用直角检测尺测定。
9. 分格条(缝)的直线度用5米线进行测量,不足5米时拉通线,并用钢直尺校验。
10. 墙裙和勒脚上口的直线度通过拉5米线,不足5米时拉通线,并用钢直尺检查来确保。
以上规定和步骤确保了建筑工程中内墙抹灰的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