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一分录其实是对之前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抵消、母公司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分配相抵消的两个分录的校正,将其调整为考虑内部交易之后的结果。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合并报表能够准确反映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
对于顺流交易,未实现内部损益在母公司一方,对于子公司来说并不涉及损益,因此子公司是不承担顺流交易内部未实现损益的。这说明,子公司只是作为交易的一方,而不承担内部交易中的损益,仅在最终的合并报表中体现。
在处理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时,应当乘以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这是因为少数股东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比例直接影响其应分担的损益部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准确计算出少数股东应承担的损益金额,从而确保合并报表的准确性。
此处抵消的是内部交易中少数股东需要承担的损益部分。如果采用这种方法抵消内部交易,必定是在之前已经将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抵消,而未在该抵消之前确认内部交易抵消对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的影响。这意味着在抵消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时,账面上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和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损益金额均尚未考虑内部交易的影响。
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少数股东权益金额较实际偏大(以子公司当年盈利为例),而在接下来的母公司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分配相抵消的分录中,被抵消的少数股东损益同样会被以超过实际的金额抵消(仍以子公司盈利为例)。因此,需要通过加回的方式进行调整,确保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