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农业银行的信用卡消费分期业务继续正常办理。自2018年4月起,农业银行对信用卡账单和现金分期手续费率进行了调整,新的费率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2. 消费分期业务的基准费率在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为每期0.6%。
3. 账单分期业务在2018年4月8日前的费率保持现行费率不变。自4月8日至6月30日,根据信用卡种类及受理渠道,费率有所差异化:
- 对于非尊居卡,通过不同渠道办理6/12/24期人民币账单分期的每期手续费率分别为0.57%/0.51%/0.48%,而3期和9期账单分期继续执行基准费率0.6%。
- 通过总行或分行外呼营销渠道办理的6/12/24期人民币账单分期的每期手续费率分别为0.57%/0.48%/0.45%,同样,3期和9期账单分期的每期手续费率为基准费率0.6%。
- 对于尊居卡,通过不同渠道办理6/12/24期人民币账单分期的每期手续费率分别为0.57%/0.48%/0.48%,而3期和9期账单分期继续执行基准费率0.6%。
- 通过总行或分行外呼营销渠道办理的6/12/24期人民币账单分期的每期手续费率分别为0.57%/0.45%/0.45%,同样,3期和9期账单分期的每期手续费率为基准费率0.6%。
4. 普通现金分期业务在2018年4月8日前的费率保持现行费率不变。自4月8日至6月30日,办理3/6/9/12期的每期手续费率分别为0.56%/0.52%/0.52%/0.52%。
5. 信用金(分付)业务的费率在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为8.64%,针对24期的分期,手续费一次性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