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您作为职工,劳动合同即将期满时,若是个人自主选择不再续约,那么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将不会再为您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反之,若用人单位愿意保持甚至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条款与条件,而您却选择不再续约,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将会自动终止,同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也将随之暂停。
然而,如果是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约,但您仍然希望继续留在公司工作,那么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仍需持续进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