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如果驾驶证逾期未超过一年,驾驶人还可以正常办理期满换证业务。但在此期间内,驾驶人不能驾驶机动车。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不过,如果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驾驶人只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就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延期办理时,驾驶人必须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以证明其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延期期限最长为三年,超过这个期限,将无法再申请延期。
另外,驾驶证的有效期并非永久有效,需要定期进行换证、审验等操作。因此,驾驶人在日常生活中应时刻关注自己的驾驶证状态,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期内,避免因忘记换证或审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被注销。
总之,如果遇到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及时办理驾驶证相关手续的情况,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但需要注意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且在此期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同时,建议驾驶人平时多留意驾驶证的有效期,避免因疏忽导致驾驶证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