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东莞市的电费按照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进行划分,这种制度根据每月用电量的不同,将用电分为三个不同的档次,并且在夏季和非夏季有不同的标准。夏季从5月至10月,第一档的用电量为0至260千瓦时,第二档为261至600千瓦时,第三档则为超过600千瓦时的部分。而非夏季,即1月至4月及11月至12月,第一档的用电量上限为200千瓦时,第二档为201至400千瓦时,第三档则是超过400千瓦时的部分。
在电价设置上,第一档的电价保持不变,即每千瓦时0.元。而第二档和第三档的电价则是在第一档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应费用。具体而言,第二档电价为每千瓦时0.69元,第三档电价为每千瓦时0.94元。这种电价制度旨在鼓励居民节约用电。
东莞市的居民生活阶梯电价针对的是已经安装了“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此外,对于“低保户”和农村的“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以获得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额度作为优惠。对于那些尚未安装“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例如学校等,其电价则统一调整为每千瓦时0.677元。
以上信息是根据最新的进行整理和解读,确保所有用户都能享受到合理且公正的电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