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单位需在获得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施工活动。如需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占用道路,必须依法申请相应许可。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设置临时设施的依据,各类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妨碍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建设工程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分包单位如需改动施工总平面布置,需先向总承包单位申请并获得同意。施工机械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不得随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标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及负责人信息,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护。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需佩戴身份证明卡。用电线路和设施的安装需符合规范,严禁乱接电线。若工程停工超过两个月,须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原因和时间。
施工现场必须有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区域及手持灯具需使用安全电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等,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知相关部门。施工单位需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设施良好,保持整洁,并按照规定清理建筑垃圾。
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需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有效。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设置围挡和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施工机械进场前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施工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特别是在易发生火灾的区域。
施工现场应提供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确保卫生、通风和照明条件。在施工中如需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需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
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经过上级审查和批准,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事故时,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处理。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可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解除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