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你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这不仅赋予了你解除合同的权利,也赋予了你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权利。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当你依据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为: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具体计算方法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当你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如果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总之,面对公司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情况,你不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这些法律条文为你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使你在面对公司不公正待遇时能够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