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志》是魏晋时期的一部重要著作,由刘劭撰写。成书于曹魏明帝时期(227-239年),旨在通过辨析和评论人物,探讨如何识别人才,提升国家治理水平。这部著作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应运而生,即九品中正品评人物的制度盛行之时。刘劭在自序中指出,圣贤最为推崇的是聪明,而聪明最为珍贵之处在于能够识人。他认为,如果能够准确识人,就能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从而推动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
《人物志》的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人物的体质、气质、才性等多个方面。刘劭认为,人的筋、骨、血、气、肌与五行(金、木、水、火、土)相对应,分别展现出弘毅、文理、贞固、勇敢、通微等特质。这些特质又象征着仁、义、礼、智、信等五常,表现为五德。这意味着,人的内在特质与外在表现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具体体现为神、精、筋、骨、气、色、仪、容、言等九徵。
根据不同的才性,刘劭将人物分为三类:兼德、兼才、偏才。通过德、法、术三个层面,又可细分为十二才,包括清节家、法家、术家、国体、器能、臧否、伎俩、智意、文章、儒学、口辩、雄杰。这十二才对应不同的官职,适合担任不同职务。
刘劭在《人物志》中强调,评价人才的标准应兼顾才与德。他提出中和为最高标准,认为中和之人既能保持平澹无味的境界,又能具备聪明才智。这种人才堪称圣人,是理想的君主之才。具体而微的人则称为德行,是大雅之才。偏于一才的人称为偏材,是小雅。此外,还有依似、无恒等不同等级。
为了甄别人才,刘劭还提出了一套评估方法,包括八观和五视。八观通过观察人的行为举止、情感反应、心理变化等,由表及里,反复察识。五视则是在居、达、富、穷、贫等不同情境中,考察人的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