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版目录在增加260种可报销药品的基础上,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药品目录》甲类部分,确保参保人可享受全部报销。此外,新规明确了抗生素“分级使用”,旨在为“乱用抗生素”、“小病输液”划定新杠杠。
新版《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2151个,其中西药部分共有药品1164个,中成药部分共有药品987个。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11.8%。
新版《药品目录》共增加260种药品,其中甲类增加53种,参保人可享受全额报销。增加的药品都是近几年上市的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新药。常用药如感冒清热颗粒、小儿感冒片等被纳入目录,而强力银翘片、苦甘颗粒等则被删除。用于治疗肺炎、支气管炎的抗生素药“头孢呋辛”、“阿奇霉素”等以前的乙类药此次都“跻身”全额报销的甲类行列。
新版《药品目录》提出了一些药品的用药限制,包括抗生素的分级使用和某些药品在医保中使用时的特定用途。例如,治疗肿瘤的可报销药物中,得华蟾素注射液限定了只能用于癌症疼痛的治疗,平消胶囊(片)则只能用于肝癌的治疗。
新规将对按西医诊断开具中成药、按中医诊断开具西药等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和药物滥用等严查,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鼓励医师和药师按照特定原则选择药品,以减少患者医疗费用支出,提高报销比例。
新版《药品目录》的受益人几乎是全民。医院普通科室如内科、外科、妇科等,预计患者每次住院的费用将可省出上百元。对于肿瘤、血液病等顽疾的治疗,省下的费用则会更高,最高的一次住院有希望省下近千元。
为了提高参保人的医疗救治水平,我市今年曾根据医疗现状下发文件,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增加了348种,新增药物几乎涵盖青岛市临床使用西药类药品的所有类别。
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里,甲类目录是保障目录,其中的药品是100%报销的,以确保全国各地的参保患者都能使用治病,且价格相对低廉。乙类药品目录则由各地有15%的调整权,主要是考虑各地用药习惯不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全部可以报销。中药饮片则采用排除法,规定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