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能源指的是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这些能源在生产、消费各个环节中,通过合理利用可以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支持节能技术的进步和推广。
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同时,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制定节能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能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先进节能技术,确定开发先进节能技术的重点和方向,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国家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工程,提出节能推广项目,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
建筑和农村能源建设方面,应当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耗。在推动节能工作的同时,国家也鼓励减少生活垃圾,自觉将垃圾分类,减少化学制剂的使用,尽量不使用个人轿车,减少空气污染,节约能源。
总之,通过合理利用一般能源,发展节能技术,减少浪费,可以有效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