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隔热型材送检代表数量需要依据相应的标准进行确定。以下是建筑门窗行业中常用的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1、GB/T8484-2016《铝合金建筑型材》该标准规定,对于隔热铝型材,每种规格应取3根送交检验机构进行性能测试。
2、JGJ102-2003《建筑门窗与幕墙质量检验标准》该标准规定,隔热铝型材的送检代表数量为每批货物的1‰(最小不少于2个),其中至少包括两种型号、两种颜色。
3、DBJ11-203-2013《建筑门窗节能技术导则》该规范规定,隔热型材的送检代表数量应符合产品质量控制规划或协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