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文书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9-03 04:27:44
文档

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文书有哪些

2)目录。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4)授权委托书。5)传票等通知类文书。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7)起诉书。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10)民事判决书。11)办案小结。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一百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推荐度:
导读2)目录。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4)授权委托书。5)传票等通知类文书。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7)起诉书。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10)民事判决书。11)办案小结。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一百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1)封皮;
2)目录;
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传票等通知类文书;
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
7)起诉书;
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
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
10)民事判决书;
11)办案小结;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一百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不同的诉讼参与人在开庭之前的准备工作是不一样的,当然法官的这些准备工作任何情况下都是一样的,主要是原告和被告在开庭之前要调整好心态。开庭以后,在审理过程中,不该自己发言的时候不能随便发言,发言、作证,这些都得经过法官的批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开庭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开庭审理前,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文档

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文书有哪些

2)目录。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4)授权委托书。5)传票等通知类文书。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7)起诉书。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10)民事判决书。11)办案小结。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一百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