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易注销45天后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即可。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一、简易注销不用去税务局吗
简易注销不需要去税务局。
简易注销事项都是在网上办理,不需要去税局大厅办理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如果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及时到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缴销及办理其他清税手续。如果在公告期届满时未完成注销清税手续的,税务机关将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异议。
适用税务登记简易注销登记的对象:
1、设立登记未满一年且未发生涉税事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2、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
3、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1)登记状态为开业、迁入、筹建期;
(2)未领购且未代开过或申请注销前虽领购过但已按规定进行缴销;
(3)不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违章记录;
(4)自首次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2016年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原为纯地税户的为其改征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销期间,均为零申报或未达小微企业起征点的;
(5)无其他未办结事项。未发生涉税事宜是指未领购且无税(费)种认定或税(费)种纳税期限全部为“次”的纳税人。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适用简易注销。
办理时应带上以下材料:
1、《注销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章。税务局窗口受理完成后,即可取得《清税证明》,税务登记注销完成。
二、公司注销公示期一般多长时间
公司注销公示期一般三十天。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企业注销公示由公司登记机关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