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2.注意房屋是否有出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在被别人租赁。
3.房产如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有其他共有人应征得其他人同意。产权证如果登记为共有,出售房产必须要求其他共同人一起参与出售,否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
4.产权不明晰。有些房屋由多人共有,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方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一、二手房交易常见的三大风险是什么
有下列风险:
1.如果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他/她一个人的名字,买方与其签订的购房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2.卖房人并非房屋的产权所有者。
3.房屋为2人或多人共有,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房屋。卖家要卖房,需要征得其共有人的同意才行,最简单的就是看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二手房大多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同财产,购买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二手房会惹上麻烦。
二、房价上涨卖方反悔该怎样的维权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的维权方法:
1、卖方直接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如果卖方将房屋卖给第三人,但未办理转让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方有权优先转让所有权,可以向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2、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转让。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立即向提起诉讼,要求查封购买的房屋并进行财产保全,并要求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3、卖方出售房屋后悔并要求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知道房屋中还有其他共有人,未经共有人同意购买房屋,则可以在共有人要求无效时获得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