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未婚证明具有如下主要用途:
1、在当事人买房贷款时需要出示未婚证明,作为贷款人婚姻关系的证明;
2、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单身证明。
一、未婚证明要怎么开具
未婚证明也可以被称作单身证明,在买房、就业、贷款时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通常是在本辖区民政局开具。当事人一般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准备好材料后,当事人需要找到自己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让工作人员为其开具一封可以证明当事人未婚的介绍信,这封信中需要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之后,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件、介绍信等资料前往当地的民政局,找到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申领一份申请开具单身证明的表格,填写完毕之后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将当事人的信息录入系统并审核,确认无误后便将单身证明打印出来并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