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以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对于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和外国人,除了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需提供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出具下列证件: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出具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出具以下证件:1.身份证明:双方离婚登记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明: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离婚协议书:如双方有离婚协议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子女抚养协议书: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抚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6.财产分割协议书:如有共同财产,需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还需注意:1.提前预约:需提前预约离婚登记,避免不必要的等待。2.缴费: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以当地规定为准。3.办理地点: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以上是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清单及办理要求,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结语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离婚协议。、澳门、居民、华侨和外国人还需提供通行证、身份证和护照。离婚协议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一致意见。办理时需预约、缴费,并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办理。以上是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清单及要求。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