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驾驶证“买分卖分”属于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针对“驾驶证买卖消分”公安部制定相应的处理程序。
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一年内,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会自动将接受处理的第4名驾驶人不予办理。
4、同一驾驶人一年内在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接受处理的,该驾驶人在处理第4辆机动车之前,系统同样会自动将这名驾驶人纳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