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查询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要由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举办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应当向办学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流程如下
1、名称预核。到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培训机构名称预先核准。
2、前置许可。举办者在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或行政审批局教育窗口申请办学许可。
3、形式审查。经窗口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
4、实质审查。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并按相关规定组织实地勘察和评估,在承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出具审批意见书。
5、送达。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培训机构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送达申请人。
6、法人登记。到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7、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