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来源:懂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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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4-08-30 04:25:21
                    
            
            
                         
                
                
                    恶性肿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1、根据国家劳动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所以得了癌症,并不代表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是要无效或者癌症复发了才算。3、如果,恶性肿瘤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有好转,依旧可以在各种工作岗位上正常上岗,不属于丧失劳动能力,还可以继续劳动。
                    
                 
                
             
                        导读1、根据国家劳动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所以得了癌症,并不代表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是要无效或者癌症复发了才算。3、如果,恶性肿瘤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有好转,依旧可以在各种工作岗位上正常上岗,不属于丧失劳动能力,还可以继续劳动。
                        
            
恶性肿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如下:1、根据国家劳动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所以得了癌症,并不代表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是要无效或者癌症复发了才算。
3、如果,恶性肿瘤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有好转,依旧可以在各种工作岗位上正常上岗,不属于丧失劳动能力,还可以继续劳动。
    
    
        恶性肿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1、根据国家劳动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所以得了癌症,并不代表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是要无效或者癌症复发了才算。3、如果,恶性肿瘤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有好转,依旧可以在各种工作岗位上正常上岗,不属于丧失劳动能力,还可以继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