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访惠聚”驻村工作待遇:
1.正常享受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和学校发放的补贴、绩效工资待遇;
2.驻村人员属机关、教辅部门人员的,原岗位职级的岗位津贴不变;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及行政人员的由派出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放津贴;
3.享受自治区拨发的生活补贴1800元/月,学校配套生活补贴1800元/月,共计3600元/月,一年按12个月发放;
4.驻村满6个月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南疆艰苦地区差额补贴;
5.享受一年6次的带薪休假,1次休假时长包括往返14天,学校统一报销交通费;
6.驻村人员配偶每年可到村探亲1-2次,探亲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交通等费用按自治区探亲假有关规定执行,由配偶所在单位解决,配偶所在单位在疆外,或其他情形不能解决的,由驻村干部派出单位解决;
7.驻村人员驻村期间享受在学校医院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
8.驻村人员在驻村期间表现突出,符合干部提拔任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9.职称评聘、职级评定时,享受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0.完成驻村任务后愿意继续深造的,可优先推荐参加考试,提升学历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