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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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1 04:24:54
教育局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统筹管理使用教育事业经费;指导权限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主管教师队伍日常管理各项工作;负责校外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管理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区属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导读法定工作日(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统筹管理使用教育事业经费;指导权限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主管教师队伍日常管理各项工作;负责校外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管理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区属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法定工作日(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统筹管理使用教育事业经费;指导权限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主管教师队伍日常管理各项工作;负责校外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管理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区属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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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统筹管理使用教育事业经费;指导权限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主管教师队伍日常管理各项工作;负责校外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管理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区属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