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律临网查询显示:“两癌”补助标准根据不同的救助项目和地区有所差异。以下是详细介绍:
1、贫困妇女“两癌”筛查确诊后的补助标准通常是每人一次性10000元人民币。
2、新农合对“两癌”的补助病种定额比例可以达到70%,对贫困人群,民政部再给予补偿20%的医保报销比例,合计可达90%。
3、镇风险基金补偿,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子宫颈癌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4、妇联乳腺癌救助基金和关爱困难妇女两癌救助计划,对确诊为宫颈癌、乳腺癌或宫颈癌前病变、乳腺癌前病变的困难妇女进行资金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次2万元;患宫颈癌前病变或乳腺癌前病变的,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次3000元至10000元不等。
5、福建省妇联的“福建省母亲健康天使基金”,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