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代户籍改革的背景:
宋代城市化与商品经济发展迅猛,完全打破了传统的农耕经济藩篱,用现在的话讲,GDP中第三产业产值比较高,而农业则只占3成,现代服务业占比远高于农业,是经济结构的胜利。这是中国数千年来的第一次。高度繁荣的商品经济带来的便是大量的流动人口,与现代的“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称呼不同,宋代的流动人口称为“浮客”,即漂浮流动的客人。在宋代很多城市,浮客远高于当地户籍人口,和今天的东莞非常相似。宋徽宗时,首都开封常住人口便有150万之多,是名副其实的世界大都市。其中,各种暂住的“开漂”一族远超开封当地土著。
流动人口中还有大量求学的异地学子。首都开封作为大都市,是全国人民的向往之地,不仅有大批的文艺青年,还有争取高考移民的学子。因为,首都的录取指标远高于外地,异地高考早在宋代就成为了一大难题。一些教育欠发达地区的学子,纷纷到外地求学,但高考只能在本地考。在只有骑驴、骑马出行的年代,山高路远,路途奔波有时会耽误三年一次的大考。对此,政府放宽政策,景德二年(1005年)发布诏令,称“有乡里暇远,久住京师,许于国子监取解,仍须本乡命官委保”,对于离家远,长期居住在首都的,只要有本乡的官员担保,就可在国子监参加考试。
宋代户籍制度的主要内容。
宋政府根据常产的多少和是否直接承担国家赋税将全部居民划分为主户和客户,而且还根据常产的多少将主户划分为五等。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特殊户籍,这些户籍与国家的户籍划分标准有交叉和重合,也有为便于管理而单独设立的。如一等户中特别富裕的形势户、享有特权的官户、为城市人口特设的坊郭户、不计入主客户统计的兵籍、寺观户。由于宋代的编户规则众多,使得宋代有着历史上最复杂的多元户口调查统计制度,户籍文书主要分成了五大类:为征发职役按户等而设的五等丁产簿;为征派力役和丁税而设的丁帐;为征派二税而设的“二税版籍”:税租簿、税租帐;为维护地方治安和抽练乡兵而设的保甲簿(后来演变成替代五等丁产簿的征收赋役的凭证);为登记各州主户波动的情况的升降帐。从五等丁产簿到升降帐,记载的内容各有偏重,编制的时间交错补充,是宋朝征税派役、管理地方的依据。由于宋政府对于不同的阶级和阶层,规定有不同的特权和义务,加上户籍与赋役直接相关,使得诡名户作为宋代赋役制度的一个对立物而出现,它的大量存在,不仅影响到封建政府的税收和差科,而且也影响了当时社会各阶级、阶层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宋政府制定出严格的法律制度,官府与民户始终在隐漏户口方面进行着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