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转让不写协议可以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9-16 10:31:00
叉车转让不写协议可以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可以,建议补全协议。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有口头约定的,该转让也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导读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可以,建议补全协议。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有口头约定的,该转让也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可以,建议补全协议。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有口头约定的,该转让也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叉车转让不写协议可以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可以,建议补全协议。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有口头约定的,该转让也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