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运管人员要求司机提供准驾证,司机给了他。运管人员问有没有包车牌,司机说没有,辽阳到弓长岭不需要开包车证,上面有这样的规定。运管人员打电话核实了此事。运管人员又问司机有没有乘务员险?司机直接说不知道啥乘务员险,旅游车不带乘务员,不卖票。这时,运营人员声称“我非查出点事儿来不可。”
真是奇了怪了。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运管人员居然仍不放行,还叫嚣“我非查出点事来不可”,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要无中生有,以莫须有的罪名惩罚司机。
“我非查出点事来不可”不是以法律和事实为准绳来执法,而是凭个人意志来枉法,毫无疑问是执法违法行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背道而驰。可是,在众人围观的情况下,运管人员不仅故意刁难司机,检查根本不需要的证件,还在没有查出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公然声称“我非查出点事来不可”,这种目无法律的嚣张气焰,不可能是一日养成的。
类似的情况究竟发生过多少次,究竟有没有司机因此被索要好处,难道不应该顺藤摸瓜,一查究竟吗?
记者从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一名工作人员处获知,相关情况已转相关部门处理。但根据监督热线提供的弓长岭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电话,澎湃新闻多次拨打,均提示该号码不存在。
虽然该事件引起舆论普遍关注,但涉事部门未能做到及时、公开、正式地回应舆情,没有发布过情况通报,显得底气不足。“非查出点事儿来不可”是一封自我举报信,有关部门应该严肃对待,或许真能“查出点事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