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个人承担费用根据各地区戒毒所自行确定,但基本都会收费。
一、根据《强制戒毒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家庭承担,但根据《戒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强制戒毒办法》自2011年6月26日起废止,新条例中并未明确是否强制收取费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因为戒毒治疗所需药品有一定成本,戒毒人员要承担部分费用,各级财政根据当地财政状况有一定的补助,因此各地区收费标准不会一致。
扩展资料:
中国的戒毒所分为三类:
1.强制戒毒所,由公安部门主管;
2.劳教戒毒所,由司法部门主管;
3.戒毒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主管。
戒毒所是指将吸毒人员集中进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恶习及毒瘾。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的场所。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的,由监管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戒毒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