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旋律,和弦,节奏与节拍,速度与力度,音色,曲式结构,歌词及语言风格。
1、旋律:是音乐的主体,主要通过乐器或人声来展现,是一种声音线条,可以描绘特定的情感、意象或过程。
2、和弦:是由音程组合而成的特定音响形态,在调性音乐中代表着一定的情绪色彩和表现功能。
3、节奏与节拍:也是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作用以产生特定的时间感。
4、速度与力度:这些标记在五线谱上都有明确的表示,可以表达出不同的音乐性格和情绪。
5、音色:是指各种乐器在其发音特点中所呈现出的特色音色,不同种类的乐器具有完全不同的音色特质。
6、曲式结构:即指乐曲的组织方法,一首歌曲是不是A型曲式还是C型曲式要按照内容而定。
7、歌词及语言风格:其能传达给听众具体的内容信息并影响着作品的语义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