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诫勉谈话后果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9-23 04:32:41
公职人员诫勉谈话后果
受到诫勉的公职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依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第二十条 诫勉六个月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导读受到诫勉的公职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依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第二十条 诫勉六个月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受到诫勉的公职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依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第二十条 诫勉六个月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公职人员诫勉谈话后果
受到诫勉的公职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依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第二十条 诫勉六个月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