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以后委实权没有变化。
委全称中国党委员会,代表对同级门、、、司法部门、部门和的工作行使协调职能,它既是部门,又是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加强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委的职权是:根据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作的方针、,指导各单位的工作;检查各单位执行法律、和国家法律;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研究制定落实工作方针、的措施;及时向同级提出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队伍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同级抓好各级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同级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本地区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同级、、政协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本地区系统的执法监督工作,研究、指导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和司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部门的信访工作;指导和推动系统的对外交流和友好往来;指导、协调、督促系统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