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急诊接收的病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急性外伤:如车祸造成的损伤、群体性伤害、多发性创伤等,特别是伴有出血的情况。
2. 急性腹痛:对于原因不明的剧烈腹痛或持续性腹痛,应立即就医。
3. 急性发热:体温急剧升高至39℃以上,尤其是伴有发热性抽搐的患者。
4. 休克:由各种原因导致的血压急剧下降和循环衰竭状态。
5. 大出血:由于各种疾病引起的体内大量出血。
6. 多脏器功能衰竭:心脏、肺、脑、肝、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严重损害。
7. 意识丧失、抽搐、剧烈呕吐:这些症状可能是严重疾病的迹象。
8. 异物卡入:眼睛、耳朵、鼻子、喉咙、食管等部位的异物,以及由此引起的疼痛和出血。
9. 中毒、中暑、溺水、触电:这些情况都可能构成紧急医疗状况。
10. 急性过敏反应:如药物过敏、食物过敏等引起的急性症状。
11. 其他急性病症: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疼痛、呼吸困难、心脏骤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