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日制职工是指每日工作时间在5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40小时的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职工的工作时间较为灵活,每天不超过5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30小时,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尽管两者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但在劳动合同的形式、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缴纳方式以及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
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同。全日制职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职工除了可以签订书面合同外,还可以通过口头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其次,工作时间的差异。全日制职工的每日工作时间在5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非全日制职工的每日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5小时,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
再者,社会保险缴纳方式不同。全日制职工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职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非全日制职工的社会保险则由个人负责缴纳,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需一并支付给个人。
最后,劳动关系的管理方式不同。全日制职工通常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可能需要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指定部门,管理较为严格。非全日制职工则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需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管理相对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