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青岛市级财政对认定的雏鹰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 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为雏鹰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包括银行信贷、股权投资等。
3. 雏鹰企业需在青岛市注册,具备创新能力,市场认可,并有望快速成长。
4. 认定及培育工作由市民营经济局与各区(市)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5. 申报企业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注册时间、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无违法违规行为等。
6. 申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需达到500万元以上。
7. 企业需符合《办法》中列出的至少2条认定标准。
8. 认定程序包括企业申请、区(市)初审、市级审核,以及公示和行政决策。
9. 雏鹰企业有效期为3年,期间将接受动态管理,并得到各方面的支持。
10. 市区联动,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对雏鹰企业的培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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