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历初一和十五是传统的烧香供果日,这两个日子在佛教中被视为“十斋日”,是信徒烧香的重要时机。那么,初一十五上完香供果何时撤除呢?
通常情况下,在早晨的卯时(5-7点)进行供香,而在晚上的酉时(17-19点)进行晚香。此时,供品如水果可以撤下。供品中的水应该在早晨供香时更换,并且最好是将水饮用,如果倒掉,不要倒在不清净的地方,最好倒入河中。
在供香时,有一些禁忌需要遵守。例如,道教认为供果必须是“时新果实,切宜精洁”,并且“宁供树上吊仔毁的,不供地上种的”。通常供品包括“四干四水”,即四种干果和四种水果。但是,像石榴、甘蔗等以及污秽物品是忌用于供神的。
道教还有“六戊不朝真”的规定,即在六戊日(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不烧香、不诵经、不念咒、不朝拜、不建斋设醮。此外,还有一些特定的日子,如“暗戊”,老修行者也会避免在这些日子烧香。
至于为什么要在这两天烧香,有以下几个讲究。首先,烧香是表示对三宝(佛、法、僧)的虔诚和恭敬,并以此引导众生。其次,烧香是向虚空法界传递信息,感应十方三宝的加持。第三,烧香象征着佛门弟子无私奉献的精神。最后,烧香点燃了佛教徒的戒定真香,象征着戒、定、慧的修行,这是佛所喜欢的。
佛经中提到:“一切供养中,法供养第一。”这意味着,真正的供养是遵循佛的教导,如法修行,并在日常生活中实践“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原则。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