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灾害性海浪是由强烈的大气扰动,如热带气旋(例如台风、飓风)、温带气旋以及强冷空气大风等引起的极端海浪现象。这些海浪的特征是海上波高超过6米,其作用力可达到30至40吨每平方米。如此强大的力量足以掀翻船只,破坏海洋工程和海岸设施,对航海、海上施工、军事活动以及渔业捕捞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准确并及时地预测这种海浪对于海上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灾害性海浪的确切定义会根据海上船只和设施的不同级别而有所区别。例如,对于依赖风力的帆船、小马力的机帆船以及游艇等小型船只,波高达到2.5至3米的海浪即可构成威胁。对于这些船只,这样的海浪便可称为灾害性海浪。而对于排水量在千吨以上、万吨以下的船只,波高达4至6米的巨浪则成为威胁。对于这些船只来说,4米以上的海浪被视为灾害性海浪。随着科技水平的提升,船舶尺寸的增大,对于20世纪60至70年代常见的20万至60万吨级巨轮,一般需要9米以上的海浪才被定义为灾害性海浪。
在发布海浪预报和警报时,除了考虑一般情况外,还应根据不同任务、船只和海上设施的特殊需求进行考量,以确保海上安全,减少灾害发生。
以上内容对灾害性海浪进行了详细阐述。请妥善保存这些信息,未来我们将探讨如何在遭遇致命海浪时进行预防和逃生。敬请关注相关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