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是每年的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这一日的设立始于2006年,当时国务院决定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到了2017年,这一日的名称被调整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突显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这个日子不仅增强了全球华人,特别是海峡两岸同胞对中华文明的认同,也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自信,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中国的文化遗产标志设计独特,上方为简体中文“中国文化遗产”,下方为汉语拼音“ZHONG GUO WEN HUAYICHAN”。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当地少数民族文字。在对外交往中,也可以使用英文“CHINACULTURALHERITAGE”或其他国家文字。
文化遗产日的目的在于强调其精神意义,鼓励公众成为这一天的主人,成为主动的参与者,将国家的文化遗产举措转化为每一个公民自觉的文化行为。遗产日是一个纯文化的主题日,所有活动都应是公益活动。在这一天,文物和文化机构应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普及文化遗产内涵和保护意识。教育界也可以利用这一天,培养下一代对中华文化的情怀。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如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毁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