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机关享有多种职权,包括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税收行政立法权以及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些职权赋予了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的重要角色,确保税收制度的正常运作。
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税收法规的公正执行。具体来说,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随意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此外,税务机关有责任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地入库,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不得截留和挪用。
税务机关还需依法确定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确保征税过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他们必须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措施,及时回应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或向上级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必须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进行保密,保护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税务机关还应按照规定支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但不得强迫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税务机关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若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损,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税务机关在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纳税人权益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税收制度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