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城市中,众多公司倾向于采用劳务外包的方式,这同样适用于建筑行业,其中公司将特定工程委托给专业公司完成,这被视为对后者能力的认可。那么,究竟与谁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呢?以下内容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劳务外包员工应当与劳务公司或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这类合同通常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职位。根据《劳动合同法》,被派遣员工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被派遣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述情形,用工单位可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后者可根据法律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细节。第六十条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告知协议内容,并禁止克扣劳动报酬和收取费用。第六十一条指出,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其劳动报酬和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明显区别。首先,合同的标的不同:劳务外包是劳动成果,而劳务派遣是劳动力。其次,管理者不同:劳务外包由外包单位管理,而劳务派遣则由用工单位管理。此外,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也不同,侵权责任主体也有所区别。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通常是侵权责任的承担者,而劳务外包中则由外包单位承担。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或法人,但通常不建议与个人签订外包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设立的法人实体。
最后,两者在合同结算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劳务外包通常根据完成的工作量按单价结算,而劳务派遣则是根据时间和费用标准,按约定人数结算。违法后果也不同,劳务外包违约除承担合同责任外,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而劳务派遣中,若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是将劳务外包给个人,可以与个人签订合同;如果是外包给单位,则应与该单位签订合同,而不是与个人的个人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