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程子项施工前,必须向监理单位提交一系列材料,以确保工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以下为所需告知监理的材料列表:
1. 中标通知书:通知监理单位中标结果的官方文件。
2. 投标文件:包含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等详细信息的投标资料。
3. 项目施工合同:规定施工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文件。
4. 开工申请报告:请求批准工程开工的报告,应包含工程概况和施工计划。
5. 资质证明材料:
- 单位资质材料: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 人员资质材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
- 特种人员操作证:电工、焊工、架子工等专业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
6. 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的全面计划,包括施工方法、进度安排、资源配置等。
7.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工程安全措施的具体方案。
在开工前,还需进行施工图纸的交底和会审,并整理会议纪要,由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会签。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应在自审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供监理单位审批。审批通过后,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这些文件执行,如需修改,必须重新报审。
此外,如果总包单位选择分包单位,还需提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相关资料。监理人员的职责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他们各自负责不同方面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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