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清远的重要水道北江正在升级改造,目标是实现千吨级航道。2015年3月,清远市政府发布通告,明确了白石窑一、二线船闸工程、飞来峡枢纽二、三线船闸工程以及清远二线船闸工程项目的征地范围内,禁止一切新的永久性建设。所有已批准但未建设项目需停止,在建项目需暂停,现有土地用途不得改变,不得新种植长期经济作物和树木。
2. 重要工程内容
上述三个项目是北江航道扩能升级的关键部分,全长217公里的航道将按照内河Ⅲ级标准建设,可容纳1000吨级船舶。工程一旦完成,将大幅提升北江的航运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沿线货物运输,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水运需求,对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至关重要。
3. 禁止建设范围
工程禁止建设范围包括白石窑一、二线船闸工程项目,位于北江中游白石窑水利枢纽左岸,距离英德市约25公里;飞来峡枢纽二线、三线船闸工程项目,位于北江中游飞来峡镇,距离清远市约33公里;清远二线船闸工程项目,位于清远城区下游的石角镇,距离市区约16公里。每个工程的具体征地范围由项目法人设定界桩标识。
4. 违反规定的补偿措施
禁止建设区域内,任何新建、扩建或改建的项目,包括房屋、学校、商店等,均不予补偿。此外,任何新开发的土地、鱼塘、果园等,也将不予补偿。违反规定者,在征地拆迁安置时将不予以考虑。
5. 迁入人口的搬迁安置
在航道施工范围内,除国家政策允许的人口变动外,如出生、婚嫁、军人退役等,所有擅自迁入的人口将不负责搬迁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