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界与人类之间存在着辩证的同一性,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和人类的创造性主体地位决定了我们必须重构主客体关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人与自然应保持和谐亲近的关系,而非对抗。不应将自然视为征服对象,而应建立和谐统一的价值关系。
“敬畏”既表现了对自然的尊敬,也包含了对其力量的畏惧。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生命的一切,但资源有限,人类不能无限制地掠夺。认识到人与自然是一个生命整体,人类应像爱护自己的身体一样对待自然界的万物。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无论是野生动物还是家养动物,都应受到尊重和爱护,不能任意虐待或杀戮。与野生动物保持一定界线,有助于保护它们的生存环境,同时也保护人类自身。
自然界不仅是丰富多彩的,而且具有“内在价值”。人类应当重新理解自己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与作用,尽到人类的职责。自然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其价值补偿至关重要。
自然资源价值补偿包括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补偿。经济价值补偿包括自然资源存在价值和劳动价值的补偿,生态价值补偿则是使自然要素对生态系统功能的耗费得到相应弥补。
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可能会改善或破坏自然环境。提出自然资源生态价值体现了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正确认识。必须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通过自然资源价格使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费用得到相应补偿。
通过合理补偿自然资源价值,可以避免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自然资源的难以为继现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具有整体性、稀缺性、多样性和区域性等特点。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可以对自然资源进行多种分类,包括按形态或使用价值、区域分布状况、消耗后果情况、是否可再生和空间流通形式等。
自然资源价值补偿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经济范畴,是对生产过程中消耗和损失进行物质或价值的补充。通过合理的自然资源价值补偿,可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