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社会养老,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由于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能够拥有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确保所有符合养老条件的人都能从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社会养老保险的特点包括:强制性,由国家立法规定,所有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与;广泛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现社会互济;专业性,由于涉及人数众多且费用庞大,必须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现代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后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基本养老保险,这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旨在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其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这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为职工建立的辅助性养老保险。最后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自愿参加和选择经办机构,既可以选择存入社会保险机构的养老保险基金账户,也可以选择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通过这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我国旨在构建一个全面、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确保人们在老年时能够拥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体面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