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与行为发生之后,接受赠与的一方即成为该财产的所有者,财产的所有权也随之转移。因此,父母生前赠予给子女的钱款,在法律上已经不属于父母的遗产范畴。
一旦父母决定将某笔钱赠予子女,这笔钱的所有权便归于子女,父母无权再对该笔钱行使任何财产权利。子女可以自由支配这笔钱,父母也无法在生前或去世后要求重新获得这笔钱的所有权。
赠与行为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界定,赠与人将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则享有对该财产的完全控制权。这种所有权的转移是不可逆的,赠与完成后,这笔钱被视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撤销的。除非赠与人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否则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赠与人无法要求收回这笔钱。
因此,父母生前赠予给子女的钱款,被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父母的遗产。遗产特指被继承人在去世后遗留的财产,而赠与行为则是在赠与人活着时完成的财产转移。
简而言之,父母生前赠予子女的钱款在法律上不被视为遗产,而是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