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中德两国高度共识,认为高层交往在双边关系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并承诺保持频繁的领导人联系。
2. 两国将维持总理年度会晤机制,并加强最高层之间的紧密合作。
3. 在政治领域,双方强调以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积极合作和互利共赢的原则为指导,并充分考虑彼此的核心利益。
4. 中德致力于增进相互理解和政治互信,确保双边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
5. 德方重申其对一个中国政策的坚持,以及对中国的领土完整的尊重,得到中方的高度评价。
6. 战略对话、法治国家对话和人权对话等机制对伙伴关系的深化具有重要意义。
7. 中德同意提升战略对话的层级,并强调法治国家和人权对于两国发展的重要性。
8. 双方认为过去十年的法治国家对话成效显著,计划继续定期进行这一对话。
9. 在国际舞台上,中德承诺在联合国和国际金融机构等多边组织中加强合作,支持联合国改革。
10. 两国还将在维和行动中分享经验和合作,支持阿富汗的重建进程。
11. 中德在军事合作框架下,通过对话增进安全和军事政策的理解,逐步扩大军方交流,共同打击索马里海盗。
12. 对于欧洲一体化,中方表示赞赏并期待其在国际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13. 中德将共同推动中国与欧盟伙伴合作协定的谈判,深化和扩大中欧关系。
14.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中德关系进一步深化,两国在各自地区和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有着广泛共同利益。
15. 作为第三和第四大经济体及重要贸易和出口国,中德在应对全球性挑战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