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为了满足侦查需求,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直接冻结涉案人员的个人账户,无需前往法院办理额外手续。这一做法体现了法律对侦查工作的支持与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调查犯罪行为,有权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予以配合。同时,若涉案财产已被冻结,则不得进行重复冻结,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程序的合法性。
公安机关冻结个人账户的行为,旨在确保案件侦破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避免涉案人员转移财产,妨碍司法公正。而法院则更多在案件审理阶段发挥作用,对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确保定罪量刑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因此,对于被冻结账户的个人而言,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同时若认为冻结措施不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冻结账户的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职权。对于不当冻结行为,公民有权依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总之,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过程中,可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冻结个人账户,无需法院办理额外手续,以确保案件侦破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