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转让专利技术,取得收入240000元,并将其存入银行。该专利的摊余价值为200000元,需缴纳5%的营业税。在会计记录中,这一交易被记录为:
转让收入部分,银行存款增加240000元,同时其他业务收入也相应增加240000元。
在摊销无形资产成本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部分,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减少了200000元,同时其他业务支出增加了212000元,其中包括了应交的营业税12000元。
接下来,企业确认了本期坏账损失5000元,使用备抵法进行会计处理。坏账准备增加了5000元,而应收账款则相应减少了5000元。
此外,企业还进行了一项带息汇票的贴现操作。该汇票面值为100000元,期限为6个月,利率为3%。企业提前两个月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率为4%。在计算贴现利息时,考虑到票据到期值为101500元(包括本金和利息),并计算出两个月的贴现利息为676.67元。因此,在会计记录中,银行存款增加了100823.33元(本金减去贴现利息),而财务费用则增加了676.67元。同时,应收票据减少了10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