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抚养权分配,可先由夫妻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效,应提交法院裁判。
法院通常会依据对儿童成长最有利的原则来批判定夺抚养权。
首先来看,对于未满 2 岁的婴幼儿,法院原则上将抚养权交给母亲,除非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母亲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无法治愈的疾病,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
(2)母亲明明有抚养能力却故意不尽责任,父亲要求子女跟着他,父方可获得抚养权;
(3)由于种种因素,如母亲的经济状况或生活环境对抚养孩子十分不利,或母亲行为不检点,不利于孩子成长,或因触犯法律被判刑,无法承担抚养责任等。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达成共识,同意由父亲直接抚养不满 2 岁的子女,且不会对子女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法院也会予以认可。
其次,对于 2 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归属应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
当父母就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时,法院会进行调解,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对于抚养方式,法院均可批准。
如果父母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以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做出公正裁决。
最后,对于年满 8 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随意选择跟谁生活,只有在父母都有抚养能力,且都愿意抚养孩子的情况下,法院才会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