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果发生分歧,我们通常会寻求解决办法。然而,有些情况下,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劳动仲裁就成为了必要的手段。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方面呢?
1. 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 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产生的争议;
3. 解除劳动关系时发生的争议;
4. 劳动者权益未得到保障而引起的争议;
5. 工资报酬方面的争议。
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
1.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并根据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2.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自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3.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申请人将被视为撤诉,被申请人可能会面临缺席裁决。
4. 仲裁调解:仲裁庭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先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基于事实自愿达成协议。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
5. 仲裁裁决:仲裁庭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审理。如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处理以下争议:
1.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例如,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是否能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等。
2.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方面的争议。这些涉及金钱给付问题。
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这是一项概括性规定,涵盖了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争议不在法定的仲裁范围内,即使申请仲裁,也可能不会被受理。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