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可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是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第二种是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第三种情形是对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预收账款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需区分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纳税人进行确定。对于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而对于非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言,收入确认时间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销售货物,纳税人确认收入的时间以发出商品的时间为准。第二类是提供劳务,若不跨纳税期,纳税人确认收入的时间为提供劳务终了时;若跨纳税期,一般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以上是对预收账款下不同税种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企业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确保符合税法要求。
对于生产销售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企业在货物发出的当天即需履行纳税义务。而对于生产销售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纳税义务的发生则取决于预收款的收取情况或书面合同的约定。另外,对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发生同样以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为准。
针对消费税纳税人而言,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为准。而其他非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则以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最后,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言,销售货物的收入确认时间以发出商品的时间为准。而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则需根据是否跨纳税期来区分处理:若不跨纳税期,则以提供劳务终了时为准;若跨纳税期,则一般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劳务收入。